2017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人民银行决定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实施集中存管。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中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更好地促进支付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并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
对此次央行颁布的新规定,国通星驿表示坚决拥护,将立即出台相关市场政策,并做好知识普及工作。新规定通过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不会影响国通星驿的日常经营。